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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4 11:17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现将甘肃兴隆山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931-5251507

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兴隆山管护中心共受理2件群众信访投诉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受理编号253:“榆中县兴隆山风景自然保护区,分为东山和西山两个景区,2021年西山停止营业了,听闻无生态环境营业资格,目前又开始营业,不清楚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兴隆山管护中心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受理编号272:“榆中县兴隆山自然保护区东山口停车场里面有一摊贩长期摆摊,经常将垃圾和洗衣服的污水倾倒在停车场旁边的河道内,该河道的水是兴隆山自然保护区供给榆中县居民的生活用水,污染了水源。”

经兴隆山管护中心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4月28日,兴隆山管护中心接到该信访案件后,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赴现场核查。经核查,东山口停车场附近有一家宴小炒餐饮经营点,经营者为付某,统一社会代码:92620123MA73BNLB9K,此前因旅游淡季及疫情影响未营业。2022年4月27日开业经营,在筹备开业期间,偶有将垃圾及污水倒入河道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兴隆山管护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垃圾倾倒至固定垃圾箱,生活污水排至排污管道。为了有效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兴隆山管护中心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安排工作人员对河道周围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及书面形式向经营摊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兴隆峡河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及污水的通知,并派专人挨户落实责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划定责任区,强化日常巡护监管,确保河道水资源安全。

供稿:李文涛 责任编辑: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