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保护区管护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职工办理房产证

“我今天非常激动,有了房产证,也就是我的了,房子住着也就踏实了。”12月19日早晨,兴隆佳苑小区居民白宗仁高兴地领到了盼望已久的房产证。
兴隆山保护区管护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自2019年建成封顶后,兴隆山保护区管护中心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切实改善小区居住条件,从小区门前道路、天然气供暖等逐项进行解决。今年以来,兴隆山保护区管护中心把党史学习教育和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把为286户职工解决棚户区房产证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列入今年工作任务,想方设法协调解决职工在房产证办理中遇到的难题。
在办理过程中,中心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筹谋划,研究部署,就“兴隆佳苑”棚改房房产证办理的进度,相关问题及时向职工反馈,征求意见。反复强调“这次房产证办理工作,是涉及286户职工房子的大事,难度大,情况复杂,要全力以赴,有问题必须解决,中心全力支持。”同时又出资80余万元完成了棚改房消防工程验收、户型面积测绘、土地资产估价等相关工作。
根据《甘肃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兰州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我中心在前期与榆中县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以此为契机,立即抽调单位职工10名,加大力度推进棚改房房产证办理进程。随着资料搜集、土地出让金等一个个难题的解决,286套住房的办证工作终于打开了新局。
我中心杨俊林、王春玲等同志多方咨询,紧抓现行优惠政策,认真对接各个办证部门,多次沟通协商,积极协调各部门,由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榆中县税务局、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榆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联合审定同意,并提交榆中县化解办领导小组,经12月17日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办理不动产权证,同时成功争取“兴隆佳苑”小区可办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为职工利益争取到最大化。
为积极协助职工在办证过程中少走弯路,减少职工往返次数,棚改房房产证办理小组的工作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给全部住户准备购房合同,不动产申请表,询问记录,不动产情况登记表,房产分户图,档案调查,事业法人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多次在微信群、QQ群上阐述办理流程、个人准备资料、缴费方式等。中心10名工作人员在各缴费点值守做好服务,为住户提供帮助。特别是在面对六七十岁的老人,抽调的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办理,并耐心讲解,详细告知。
随着一个个“红本本”的成功办理,职工心中的一件大事总算解决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没有终点,兴隆山保护区管护中心将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准,在新征程上,不断厚植为民情怀。
供稿:郭芬 责任编辑:孟庆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