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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山保护区管护中心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交流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09-15 14:40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9月15日,兴隆山保护区管护中心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交流研讨会,中心党委书记林宏东主持会议。中心在家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求是网评论员文章《弘扬塞罕坝精神,把绿色经济和生态文明发展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会议强调,中心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好、弘扬好塞罕坝精神,强化森林防火、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职责,为保障国家西部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会议指出,中心党委要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交流研讨会上,党委书记、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等6名同志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专题交流研讨。大家紧紧围绕讲话内容,联系工作实际,畅谈各自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
  会议要求,中心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四史”结合起来,按照省林草局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学习研讨,不断深化理论阐释,持续掀起学习热潮,更好地凝聚奋斗力量、攻坚克难,推进保护区生态保护事业持续发展。
供稿、摄影:郭芬 责任编辑:孟庆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