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自然保护区林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0-09-2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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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政执法工作应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将档案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围。
二、档案分为业务,文书,视听等材料。
三、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案件材料的整理立卷由承办人负责。
四、为便于查询、使用和统计,应制作必要的目录索引或人物卡片,有条件的编制计算机程序,逐步实现档案管理检索现代化。
五、保管的档案只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使用,不能擅自对外借用,卷宗档案借留要实行借留审批手续,并根据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使用范围,不同的审批手续。
六、档案销毁应指定两人负责监督,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供稿:康发功 责任编辑:张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