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管理局开展义务植树、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3-03-2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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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兴隆山管理局联合榆中县林业局、南北两山指挥部、司法局、绿化委等单位,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了“3?12”义务植树、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向县城及林区群众、学校发放义务植树、森林防火等相关宣传图片、资料1.5万份。
本次宣传活动成立了宣传组、报道组、散发传单组、机动组四个小组,宣传点设立在县城中心广场,在宣传点悬挂了宣传横幅、挂图,张贴了《兰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护林防火有关规定的通知》,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并出动宣传车,分别在县城的文成路、政府路、兴隆路、太白路等路段进行了义务植树、森林防火流动广播宣传。同时,宣传车还深入到兴隆山保护区麻家寺管理站辖区、兴隆山管理站辖区进行了轮流宣传。
据统计,参加宣传活动的单位共出动人员30余人,榆中县广播电视台对活动也及时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报道,并于当晚20时在《榆中新闻》栏目上进行了播出。此次活动虽然时间很短,但却引起了广大市民和林区群众的高度关注,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赞扬,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火护林意识,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教育效果。
供稿:张爱萍 责任编辑:王灏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