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保护局完成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3-12-20 16:26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甘林生函〔2013〕583号)文件精神,12月10日至20日,兴隆山保护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2010年—2012年三个年度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和2012年度管护及其他各项目检查实施情况。
检查采用文案调查、访问调查、小班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宣传培训、制度建设、档案建立、管护责任制落实(包括责任书、合同签订,管护人员落实、巡山、考核管理等);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补偿资金到位、兑现及管理使用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写出了专项检查报告。
通过对照检查,检查组认为兴隆山保护局在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细则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政策,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办法。二是层层签定管护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奖罚分明。三是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供稿:芦月芳 责任编辑:王灏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