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防火第四督查组检查指导兴隆山保护区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0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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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下午,省森林防火第四督查组检查指导我局森林防火工作。在听取森林防火工作汇报的基础上,认真翻阅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防火责任书、坟主保证书、智障人员监护合同等资料,对防火宣传、巡护检查、火源管控、隐患排查、防火值班等工作记录和半专业消防队的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随后对麻家寺和马啣山两个保护站、视频监控室、防火物资储备库进行了实地查看,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局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坚持好的经验和做法,全力以赴搞好各项防火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和林业行业的管理职能,确保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在防火重点时期,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三是对防火经费严重不足和防火车辆超过使用年限的问题,按照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结合防火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汇报,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
拟稿:张爱萍 摄影:高松腾 编辑:魏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