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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11 12:57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兴隆山自然保护区地处兰州市榆中县境内,距兰州城区45公里,总面积29583.6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是原始天然云杉林及其生态系统和国家一级珍稀濒危动物马麝,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县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能是负责管护区森林的造林、育林、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珍稀野生动物;进行林业科学研究。

二、机构设置

兴隆山管护中心为处级建制事业单位,下设机关科室9个: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加挂项日管理办公室牌子)、资源管理科、科研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加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牌子)、宣传科、护林防火办公室、天保中心(加挂公益办牌子):基层保护站5个:局属产业开发机构3个:旅游管理中心(副处级建制)、后勤服务中心、林业开发中心(加挂场圃办牌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Z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Z03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Z04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Z01_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Z07表)

六、一股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Z08_1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F03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Z09表,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Z11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支总计 3,963.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38.53万元, 下降 0.9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致使资金减少。2020 年结转项目资金 9,030,529.44 元。 2021 年全年总收入 30,604,630.09 元,总支出33,530,606.39 元,2021年年未结转项日资金6.104.463.14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入合计 3,060.46 万元,其中:一股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028.59 万元占 98.96%;上级补助收入 2.80 万元,占 0.09%;附显单位上激收入 20.00 万元,占 0.65%其他收入 9.07 万元,占0.3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支出合计 3,353.0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94 万元,占 48.22%;项目支出 1,736.13 万元,占51.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3,871.70万元,与2020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63.09 万元,下降 1.6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也随之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285.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97.9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93.38 万元,增长 6.25%,主要是人员经费稍有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支付2020年结转资金。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体人员和离休遭属人员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60万元,支出决算为9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支付2020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天保人员工资。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9.8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支付2020年项目结转资金。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17万元,支出决算为9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一股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文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股公共预算财政找款基本支出1,59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93万元,增长15.51%,主要原因是员工资调标、发放平安甘肃奖和精神文明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3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3万元,增长41.62%,主要原因是对基层保护站点的供暖设施进行更换,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取暖费、福利费和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款“三公”经费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无预算未发生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 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123.46%主要原因是建党100周年学习费用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123.46%主要原因是建党100周年学习费用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8.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顾25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5%。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扶用车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巡置、禁种铲毒巡查、防火预防宣传及扑救。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改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15个,当年财政拨款1432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843万元,全年支出1688万元,执行率为74%。通过自评,有12个项目结果为“优”,3个项目结果为“良”。分项自评情况如下:

(一)天保社会保险补助

天保社会保险补助全年支出353万元,170万元用于缴纳天保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职工五项社会保险;145万元由于环保整改,被榆中县人民法院强制划走;3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

(二)天保工程政策性和社会性支出补助

天保工程政策性和社会性支出补助全年支出7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政社性岗位医疗卫生人员劳务费。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确保离去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民生改善的和谐林区。

(三)天保森林资源管理

天保森林资源管理全年支出327万元,其中支付天保人员劳务费292万元,公务费3万元,管护设施维修费用7万元,管护站点取暖费和电费21万元,巡护车辆用油及维护费4万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合理规范,管护好保护区天然林资源,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的生态条件。

(四)森林管护

森林管护项目全年支出50万元,全部用于发放天保管护人员劳务费,管护好保护区天然林资源,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的生态条件。

(五)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193万元,支付森林生态效益管护劳务费181万元,公务费1.8万元,办公费1.2万元,保护点维修1万元,管护车辆用油8万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保证管护人员劳务费发放,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努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健康和谐发展,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六)自然保护区等管理

林业自然保护区等管理项目全年支出365万元,其中:新建马啣山保护站业务用房524.16平方米和安装超低温空气源热泵1套共投资230万元,生态定位站仪器维修投资40,552.00元,生态定位站道路维修180,000.00元,生态定位站围栏安装4,000.00元,生态定位站日常维护120,000.00元,监测培训投资19,912.00元;新建红庄子保护点23平方米投资10万元;供电线路改造维修投资72,500.00元,安装监控及检查维修投资18,485.00元,支付韶鹏工程保证金150,000.00元,非税返还61万元资金用于弥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

(七)林区禁种铲毒

林区禁种铲毒项目全年支出17万元,全部用于兴隆山林区禁种铲毒宣传和踏查工作经费,继续巩固无毒林区成果,积极开展兴隆山林区禁种铲毒宣传和踏查工作,去报林区禁种铲毒工作顺利开展。

(八)动植物保护

动植物保护全年支出45万元,野生动植物监测保护调查费用13万元,动植物保护宣传费用4万元,监测设备维修及安装围网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5万元,动植物保护咨询费1万元,动植物保护巡查及监测车辆用油7万元,动植物保护培训费2万元,动植物保护材料购置费7万元,办公费等1.5万元。通过对保护区马麝等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开展兴隆山马麝巡护监测,掌握区内马麝种群密度与数量,为更好的保护马麝和其他动植物提供科学依据。

(九)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项目全年支出20万元,防火宣传牌及器材维修1.3万元,防火宣传费用0.7万元,防火监控系统维护费用7.5万元,购置变频避雷器1.5万元,防火物资采购6万元,防火宣传用油2万元,无人机通讯费0.1万元,差旅费0.3万元,办公费等费用0.6万元。森林防火项目 实施有效提高保护区火情监测预防水平和综合扑救能力,通过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林区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从根本上增强了全民的防火意识,有效降低了火情的发生率,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全年支出16.4万元,购置森防药剂等专用材料2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劳务费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培训差旅费0.4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费用0.4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用油3.2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其他费用1.4万元。项目实施有效控制了保护区落叶松球蚜、落叶松叶蜂、中华鼢鼠等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态势,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6‰以下,无公害防治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8%。

(十一)森林培育

森林培育项目全年支出56万元,其中:勘界立标咨询费1.6万元,勘界立标界桩功能区及界碑费用7万元,勘界立标界桩界碑费用19.1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购种子费用12万元,购农药化肥3.6万元,腐殖质土5万元,劳务费7.2万元,良种培育实验管理费0.5万元,良种培育对保障保护区苗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全年支出92万元,兴隆山保护区总面积44.4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36万元,投保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益林面积36万亩,每亩保费1元,支付保费36万元,在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支付保费56万元。

(十三)技术推广与转化

技术推广与专化项目全年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森防药剂购置5万元,专家咨询费用和办公费元1万元,通过森林病虫害技术推广,全面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十四)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目全年支出129.5万元,完成安装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及附属设施1套50万元,上庄保护站业务用房维修费用1万元,二期科考植物组聘请专家、调查、排版及租车费用20万元,二期科考脊椎动物组聘请专家、咨询费、资料印刷费、差旅费及租车费40万元,二期科考马麝组技术服务费和劳务费8.5万元,二期科考昆虫组咨询费、劳务费和租车费10万元。项目实施通过安装新型空气源热泵供暖设备,避免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降低办公能耗,改善办公环境,梳理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文明单位建设。二期科考的开展,进一步摸清兴隆山保护区的家底,充实兴隆山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和科研监测数据,为保护区科学规划及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和管理提供完整、准确地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进而促进保护区的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实现保护区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十五)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项目全年支出10万元,全部用于生态保护费用,管护好保护区森林资源,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的生态条件。结转资金为林果产业项目资金,由于资金到位晚,争取2022年8月前完成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己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兴隆山管护中心   2021年决算公开.xls

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