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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17 16:38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强化森林草原管理,确保兴隆山保护区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要求,在保护区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长效监管、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保护区林草资源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实行最严格的林草资源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效益。

-—坚持党政同责、协调高效。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相关职能部门为补充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针对森林和草原不同生态系统类型,遵循自然规律,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立足保护区实际,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封则封。认真做好项目调查设计,科学制定总体保护规划,促进保护区可持续发展。

-—坚持依法治绿、强化监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依法护林护草,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林草资源的保护管理。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和实行管护中心、保护站、保护点三级林长体系。 

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督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和运营机制,确保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保护区生态效益得到提升。

到2035年底,实现全区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等指标逐步提升,林草资源数量质量显著提高,林草生态系统功能更加完善,为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做出林草资源贡献。

四、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建立管护中心、保护站、保护点三级林长组织体系。管护中心设立总林长和林长,总林长由中心主任和党委书记担任,林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保护站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站长担任,副林长由副站长担任。保护点只设立林长,林长由片区负责人担任。

(二)成立林长制办公室

林长制办公室设在管护中心资源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资源管理科科长担任。

五、职责分工

(一)管护中心总林长和林长职责

管护中心总林长是保护区推行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承担实施林长制的总指挥、总协调、总督导等职责。

管护中心林长对各自联系站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督促指导保护站、保护点林长制责任体系建立和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对保护站、保护点林长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综合考核。

(二)保护站林长和副林长职责

保护站林长是辖区落实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林草资源的保护发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检查、指导、考核,认真完成林草防火、有害生物防控、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禁种铲毒、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汇总辖区涉林案件信息,对专项行动排查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检查指导下级林长的履职情况,主动配合中心科室的各项监测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辖区林草资源消长变化和林政资源管理动态,遇到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并积极完成上级林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保护站副林长是辖区落实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职责由各保护站负责分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好保护站林长的工作。

(三)保护点林长职责

保护点林长是每个片区落实林长制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各自片区林草资源的保护发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检查、指导、考核,认真完成林草防火、有害生物防控、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禁种铲毒、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汇总辖区涉林案件信息,对专项行动排查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检查指导片区管护人员的履职情况,主动配合中心科室的各项监测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辖区林草资源消长变化和林政资源管理动态,遇到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并认真完成上级林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林长制办公室承担着保护区林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协调推进林长制工作全面实施,完成管护中心总林长和林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的林草资源保护制度。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勘界立标、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工作。实行最严格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禁牧、禁采、禁占、禁捕、禁火五项禁令,确保自然生态系统、历史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二)提升林草质量和效益。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林草生态系统和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为目标,加强森林保护和草原修复,实施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草原治理等林草工程,提升林草资源数量和质量,增强林草生态系统整体功能,推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林草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林草资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防范重大森林草原灾害和生态风险。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技术手段,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预警体系和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强化林草有害生物检疫防治,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必要的防灭火、防疫病以及其他生态灾害的处置装备和物资,提升各类灾害防御能力。完善森林草原火灾、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等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广泛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的重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林草资源监测调查。加快建立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规范专兼职管护人员的管理,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强化国土“三调”成果与林草资源“一张图”数据对接融合,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动态监测体系,实时掌握林草资源动态变化。探索建立“互联网+”林草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林草督查机制。推进林草综合执法改革,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多部门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林草资源安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级领导的主体责任,成立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围绕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建立健全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察、考核考评等制度,建立配套齐全、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构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探索推进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吸引金融资金和外资项目的投入,通过森林认证、碳汇交易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共同保护林草资源安全。

(四)严格考核检查。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将各级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林长制有效实施。

(五) 强化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责任区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林草资源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2、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附件1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谭    林       党委副书记、主任

             林宏东        党委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张学炎        党委委员、副主任

             陈玉平        党委委员、副主任

             孙伟刚        党委委员、副主任

             裴应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张红勇        资源管理科科长

             祁   军        办公室副主任 

             巩玉璋        组织人事科科长

             王春玲        计划财务科科长

              顾振东       宣传科副科长

              潘世成       科研所所长

              李国林       护林防火办公室主任

              王   功       天保中心主任

              郝   昕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

              杨俊林       林业开发中心主任

              张晓明       官滩沟保护站站长

              张卫平       麻家寺保护站站长

              谈宝军       兴隆山保护站副站长

              王小鹏       马啣山保护站副站长

              张荣红      上庄保护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护中心资源科,主任由张红勇同志兼任。小组成人员如有变动,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接任原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解决推进保护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行林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2次,遇到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对领导小组负责,承担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指导监督保护站和保护点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文件收发、检查验收、公务车辆调派等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科负责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人事科负责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人事变动、年度考核等工作。

计财科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筹措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资金等工作。

资源科负责保护区林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对林草资源的保护发展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规范档案管理,协调推进林长制工作全面实施。

科研所负责林长制实施过程中,先进林业技术在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强化科研项目申报、验收和成果管理,积极与大中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全方位提升保护区科研监测水平。

防火办负责林草防火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履行林草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林草防火预案,做好防火物资储备管理,加强林草火灾预警管理,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天保办负责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等生态工程的项目管理与实施。

森防站负责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森林保险理赔等工作。

林业开发中心负责保护区苗圃地的管理,组织开展林木良种、新品种引种、野生植物驯化试验研究,为生态工程建设培育优质苗木。

各保护站负责管辖区域内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认真完成林草防火、有害生物防控、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禁种铲毒、安全生产、社区共管等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汇总辖区涉林案件信息,对专项行动排查的各类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主动配合中心科室的各项监测调查和科学研究工作,及时掌握辖区林草资源消长变化和林政资源管理动态,确保林草资源和生态系统安全。



附件2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一、管护中心总林长、林长及责任区

总  林  长:谭林、林宏东

责任区域: 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林      长:林宏东(兼)  责任区域:上庄保护站管护区域

                张学炎           责任区域:兴隆山保护站管护区域

                陈玉平           责任区域:马啣山保护站管护区域

                孙伟刚           责任区域: 官滩沟保护站管护区域

                裴应泰           责任区域: 麻家寺保护站管护区域

二、保护站林长、副林长及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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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护点林长及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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