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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洲擅自开垦林地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5 11:26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处罚名称: 王占洲擅自开垦林地案

决定书文号:甘兴管(林草)罚决字[2020]第 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擅自开垦林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结果:  1.停止违法行为;

        2.限期六个月内恢复原状;

        3.给予王占洲720平方米每平方米6元的林业行政罚款,合计人民币4320元整。

主体名称: 王占洲

处罚机关: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许可生效期:2020年6月9日

公示期限: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