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洲擅自开垦林地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5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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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王占洲擅自开垦林地案
决定书文号:甘兴管(林草)罚决字[2020]第 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擅自开垦林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结果: 1.停止违法行为;
2.限期六个月内恢复原状;
3.给予王占洲720平方米每平方米6元的林业行政罚款,合计人民币4320元整。
主体名称: 王占洲
处罚机关: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许可生效期:2020年6月9日
公示期限: 一年